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9
来源于:中山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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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
考试工作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对建立良好的学风、校风,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合格的学生起着重要的作用。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为了加强考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严肃考风、考纪,使考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希望各有关部门从考试的各个环节上抓起,认真做好本次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期末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考试工作是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重要内容,应坚持公平、公正、诚实、严谨的原则,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二、组织领导:
巡视:张凯飞、曲素芹
职责:全面负责考试期间的巡查工作,重点检查考务、监考人员履行职责和考场秩序。
主考:曲素芹
职责:全面负责考试的组织和安排工作。
考务:王桂丹、王雅菲、董全森、王莎
职责:
1、统一组织对试卷印刷、装订、清点核对、保管等工作。
2、对教师监考纪律、试卷收交等考试各环节组织管理,监督检查,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3、负责试卷的发放、回收与登记。考务办公室设在教学楼二楼教务处,收发试卷均在此进行。
三、监考须知:
1、监考教师提前1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组织考试;
2、监考教师首先清点试卷及实考人数;要求学生按顺序就座,清点学生人数、检查学生证或身份证,将纸张、书本、书包等物品集中放在教室前,确保学生座位周围没有与考试内容相关的书籍、资料以及有可能影响考试的其他物品。
3、监考教师要求严格按照试卷上标明的年级、专业、科目将试卷发给学生,每名学生一套试卷,不准出现 多发、漏发现象。提醒学生及时核对试卷页数,检查试卷是否有污染、破损、缺页或字迹不清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及时提醒学生在试卷规定处填好自己的姓名、学号、专业、班级等信息。
5、监考教师要忠于职守、严肃认真、精力集中,在考场内不准吸烟、阅读书报、接打电话、谈笑、睡觉、擅离考场等。监考教师不得提前和拖延考试时间。
6、监考教师发现企图作弊的学生,应及时给予警告。如多次警告无效,构成作弊事实者,应立即令其停止答卷,并将有关作弊证据和考场记载在考试结束后一并送交到考务办公室。
7、监考教师应督促学生按时交卷,对拒不交卷的学生,应强行收缴或宣布考试作废。在不便收卷的情况下,可要求学生把试卷扣在桌面上。收完试卷后,认真清点,检查学生是否漏写姓名,如发现试卷与实考人数不符,应立即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8、监考教师认真填写监考记录单和试卷袋上的内容,在违纪学生试卷的总分栏处填写“违纪试卷作废”
9、考试结束后,将试卷按顺序排列,清点无误后连同空白试卷交到考务办公室;与各考务人员交接清楚,并在交接单上签字。
四、考试纪律
1、各班班主任要提前组织学生复习,做好考前教育,强调考场纪律,传达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学生思想认识,营造严肃的考试氛围。对学生要加强诚信和考试纪律教育。班主任应尽职尽责,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组织管理,坚决杜绝违反考场纪律和考试作弊的现象。
2、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学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的教师和违反考试纪律的学生,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考试时间:
2021年12月15日--2021年12月16日
六、考场布置:
1、各班班主任组织学生打扫好考场卫生,桌椅按单人单桌(桌口朝前)横要成行,竖要成列,整齐摆放,桌与桌之间的距离要拉大。
2、同一教室有多个班级同时进行考试的,座位要按班级分开,班与班之间有明显界限,监考老师要提前进教室安排好学生。
3、各班班主任提前通知学生,考试时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学生按顺序就座,不得随便乱坐。
4、班主任及时通知提前请假的学生,按时返校参加考试。
5、各部门领导对考试工作要及时进行督促检查。
七、阅卷、登分及考卷归档:
(一)阅卷原则
1、阅卷工作应遵循“严格、公正、准确、规范”的原则。
2、阅卷必须严格执行任课教师制定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不得提高或降低标准。
3、全部阅卷过程自始至终要“宽严适度”、“首尾一致”。
4、所有笔试试卷一律用红笔批阅,每小题记正分或0分,不得记负分。
(二)登分及试卷归档
1、登分要实行核对制度,确保所登分数与试卷分数一致,不得出现错登、漏登、混登等现象。
2、教务处务必需在12月20日之前将成绩(纸制版和电子版)和试卷整理统一收回并存档。
3、所有考试课程试卷最终要交教务处保存,存档。
附件: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
教务处
2021月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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