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
招生指南
发布时间:2024-03-03 11:11:51
来源于: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中山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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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教学函〔2024〕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等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中山学院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根据学院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需要,科学合理地选拔具有较高综合素质和职业潜能的优秀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对口中职毕业生进入学院学习深造。
(二)基本原则
1.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严格遵守单独招生工作各项要求和操作程序,并自觉接受各界社会监督。
二、组织领导
(一)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中山学院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接受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指导和监督。
(二)学院成立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宣传、报名、考试和录取等相关工作。
三、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数详见“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公示。
四、招生对象
已完成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的考生。
五、网上填报志愿
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填报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中山学院单独招生志愿。
(一)学校报考代码:N99
(二)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均须完成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并正确选择报考类别。
(三)网上填报志愿定于2024年3月4日至8日进行。考生只能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3个专业志愿,同时要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四)根据第一次网报志愿实际录取情况,我院将决定是否参加第二次征集志愿,届时将在学院官网(www.nmgzsxy.cn)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如进行二次征集志愿,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2024年4月8日至10日。
六、缴纳报名费
(一)根据内发改价费〔2020〕184号文件,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需缴纳考务费200元。
(二)缴费时间:2024年3月11日至12日。
(三)缴费方式:我院工作人员联系考生进行缴费。
七、考试安排
(一)打印准考证
已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在考试前登录我院官网(www.nmgzsxy.cn)打印《2024年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中山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1.首次填报志愿考生考试时间
2024年3月16日
具体安排为:
3月16日9:00-12:00(文化素质)
3月16日14:00-17:00(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2.二次填报志愿考生考试时间
2024年4月14日
具体安排为:
4月14日9:00-12:00(文化素质)
4月14日14:00-17:00(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考试具体地点详见我院官网通知,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方式
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中山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考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安排以学院官网通知为准。
(四)考试内容
1.文科:文化素质(包括语文、政治、历史)+职业适应性测试;
2.理科:文化素质(包括语文、数学、英语)+职业适应性测试。
3.对口招生科类:文化素质(包括语文、数学、英语)+职业技能测试。
报考文科、理科考生参加的文化素质考试由我院按照《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分文理科进行命题;报考对口招生科类考生参加的职业技能测试由我院根据专业类别分别出题考试,考生根据各专业类别所对应的试卷进行考试。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考试时长均为120分钟。
(五)考试成绩计算
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为300分,其中:文化素质满分为150分,职业技能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均为150分。
八、考试成绩公布及录取公示
(一)考试成绩公布
学院将在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公布考试成绩并组织录取。根据招生计划与考试成绩,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于2024年3月23日前在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中山学院官网(www.nmgzsxy.cn)发布。
(二)录取
1.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严格按照“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录取考生。
2.如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
(1)文科考生:按语文、政治、历史、职业适应性测试的科目顺序,单科分数高的,排名位次靠前;
(2)理科考生:按数学、语文、英语、职业适应性测试的科目顺序,单科分数高的,排名位次靠前;
(3)对口招生科类考生:按职业技能测试、语文、数学、英语的科目顺序,单科分数高的,排名位次靠前。
3.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在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中山学院官网(www.nmgzsxy.cn)进行公示。我院将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规定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由于考生本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导致未能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的考生责任自负)。最终录取名单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实际公布录取结果为准。
4.录取通知书将于2024年5月中旬发放,由学校统一邮寄到考生高考报名时所填的地址,具体安排以学院官网通知为准。
九、违规处理
(一)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欺诈手段取得单独考试招生报考资格的,学院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学院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院将按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考生在高职单独考试招生中有作弊或其他违规行为,我院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处理。
十、其他
考生可登录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中山学院官网(www.nmgzsxy.cn)了解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中山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相关信息。
学院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盛乐经济园区盛乐四路东(内蒙古师范大学南区路东)。
咨询电话:0471-3463989
学院官网:www.nmgzsxy.cn
本方案由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中山学院负责解释。
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中山学院
2024年3月3日